新加坡男子变性为女人,成功躲过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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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前段时间我们出过几篇关于国民服役的文章,想必大家都了解了,新加坡明文规定—-所有18岁以上的新加坡男性公民和永久居民,如果身体健康,就必须国民服役。如果故意逃兵役的话,要受军法重罚!当然,法定为女性的人士,就不需要遵守这个规定,强制服役两年了。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一个男人,长大后发现自己在心理上是女子,他还需不需要服兵役?

就有这样一位33岁的新加坡籍变性女子,因为担心“遭到迫害”,最近就向英国寻求庇护。敢情新加坡做过英国殖民地,她这是爸爸打他,找爷爷告状的意思啊,和我有同样感觉的请举手。

最近,这位在文件上称为“EFH小姐”的女子她就寻求庇护成功,意味着可以光明正大留在英国,避免了回到新加坡继续服兵役的责任,也就是通常一年一次、为期两周的回营受训。

不过,因为她并没有进行变性手术,也就是说她在新加坡身份证上的性别显示还是“男”,所以根据本地法律,她在2023年年满40周岁之前,只要回国,就仍然需要履行国民服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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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吗?真是图样图森破,以英国人的轴劲,就有人跳出来说话了。

英国内政部就对这个司法决定提出了上诉,他们的律师认为,新加坡对于拒绝服役的刑罚,不是迫害,因为这与歧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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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内政部大楼

可是上诉被驳回了,因为女子的代表律师S Chelvan说:将EFH小姐送回新加坡,就是“送一个女人回到自己的家乡,让她以男人的身份接受处罚”。并未从英国内政部得到进一步的上诉的通知。

毕竟法官之前的审判也是有法可依。法官就说了:按照《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判要上诉人以男人的身份生活,就算只是每年为期两个星期,以让她完成军事服务,这对她的私人生活与性别认同来说,根本是侵犯了她的权利。

根据法庭上公开的资料,EFH小姐,在1983年出生时为男性,但在2002年发现自己在心理上为女性。她是在2004年的9月,到英国留学的。之后就一直以女性的身份生活与社交。

其实她在2001年12月至2004年6月之间,已经完成了全职的国民服役。只是新加坡的法律规定,40岁之前的男性,仍是战备军人,原则上他们必须每年回营受训。

就因为不想回会新加坡时战备回营,她已向国防部申请了两次的延长学生假期,并在四年前第二次申请更多假期时,表示“她本身是变性人和同性恋者,她的性别在新加坡的法律上与社会上是不被认可的。”

顺便说一下,新加坡的法律规定:年满40岁男性,若没有履行国民服役的责任的话,有可能会因违反国民服役征召法令,长达3年监禁、罚款高达1万元,或两者兼施。

还有一点,我差点忘记告诉你:EFH小姐的代表律师S Chel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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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早年移居英国的斯里兰卡裔,LGBT(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sexual,女同性恋、 男同性恋、 双性恋者以及跨性别者的简称 )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