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里开玩笑整死人,看看新加坡法律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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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25日),曾直接或间接导致一服役人员在井中身亡的5名新加坡民防官员被提控,在案发现场的另外8名民防部队人员,也被调查!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5月13日晚,在大士景消防局(香港、新加坡称为“消防局“,中国大陆称为“消防中队“),22岁中士郭俨进和队友一起庆祝退伍,作为庆祝方式的一种,郭俨进被丢到泵井里。谁知,过了好久,他都没有浮出水面。

后来,他们抽干泵井里的水后,才将失去意识的郭俨进拉出,他送院后宣告不治身亡。

新加坡每个消防局都有一口泵井,直径约三四米,深度估计10米左右。这个泵井一般时候都注满水,是消防队用来操练野外水塘泵水救火用的。

而所谓的“跳井仪式”就像“结业式”一样,象征服役结束。但这样的做法因为过于危险,是被明令禁止的,但是还是偶尔有人偷偷进行。

今天,涉事的5位民防部队人员,被控上法庭。

上士长努尔法特瓦涉嫌在案发时把郭俨进中士推入井里,被控鲁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罪;因涉嫌要求同事删除手机里的案发视频,被控教唆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

如果鲁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罪成立,他将面临最长五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如果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立,他将面临最长七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今早出庭,他表示打算认罪,他的案件将于9月25日再次过堂。

一级准尉法立涉嫌唆使同事把郭俨进中士推进井里,被控教唆鲁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罪。如果罪成,他将面临最长五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中尉钟志文被控教唆鲁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罪。如果罪成,他将面临最长四年的监禁、最高1万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一级高级准尉纳詹被控教唆鲁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罪。如果罪成,他将面临最长四年的监禁、最高1万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每个消防局都分三班执勤,每次执勤24小时,之后休息48小时。事发当晚,值班队长(一把手)是钟志文,副队长(二把手)是纳詹。两人身为值班正副队长,没有阻止恶搞行为,因此被控。

上士长阿迪哈扎里涉嫌删除事发视频,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如果罪成,他将面临最长七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四人的案件将于9月3日再次过堂。

被控的五人所涉险的罪名很清楚了:一个是动手推人的,一个是捣鼓别人动手的,两个是负有领导责任但没有制止的,一个是毁灭证据的。

新加坡民防部队(SCDF)士官军衔等级:

另外,除了上面被控的5人,在案发现场的另外8名民防部队人员,也会被民防部队调查。

要是发现他们有违反条规,正规人员将面对公共服务纪律处分,包括被革职或降职。而全职国民服役人员则将可能被拘禁、或降职、或两者兼施。

在这次事件过后,民防部队立即推出了一系列新规定,以杜绝悲剧重演:

责任更明确!

-所有部队的指挥官要以个人身份,对一切发生在自己管辖部队的整人行为负责。

-新任指挥官在受训时要加上新的学习项目——如何尽早侦查和阻止整人行为。

基础设施更完善!

-民防部队将给泵井加上铁盖并上锁,泵井使用也会受到严格限制。以后闲杂人等没有合理理由就别想轻易打开泵井了。

-民防部队处所地区的CCTV视频监控将分布得更广泛。

惩罚措施更强硬!

-除了参与整人的民防部队官员会受到更严重的惩罚之外,即使没有参与整人,但是看到类似活动却知情不报或者不加以阻止的民防官员,也要受罚!

举报和监督渠道更广泛!

-服役人员退役的前三个月,每两周要接受一次不同高级民防人员的探访。

-设立一周7天,一天24小时的举报热线。

当然,有“整人恶习”的,不只有民防部队,还有不少学校、工作单位,都发生过。

其实,无论制度设计得多完善,事后惩罚多严重,最终如何做,还是看个人。目前这事在风口浪尖上,所有人警惕性都很高。关键在十年后、二十年后,等人们逐渐淡忘时,恐怕要重蹈覆辙。制度完善(包括监管制度)只是第一步,重要的是最高层必须把安全文化和安全意识落实到每人心里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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