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经纪人讲述,一代歌后邓丽君鲜为人知的成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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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与邓丽君无话不谈,情同兄妹;
他曾是邓丽君的经纪人,为她的成名路添砖加瓦;
他曾陪伴这颗巨星升起,也见证了她的殒命。
在他眼中的邓丽君,是“邻家妹妹”、“美腿小姐”、“义演皇后”……
 
我是管伟华,一个性格倔强又充满干劲儿的普通人。我缺乏耐性,没什么事情能够让我满意,而且常得罪人,这也许是我天生的本领。曾经娱乐版头条的大明星都是我的朋友,但我又不是那种愿意参与“慈善大表演”的人,所以“伯乐”这个职责可能还算是我对娱乐圈的一点点贡献。
 
这是乌节路后面尼加拉酒店的游泳池,岸上是当年公司合伙人李成财、丽风唱片公司的符经理还有邓丽君的妈妈,他们应该是在聊关于合作协议的事。
 
这个时间应该是我第二次见到邓丽君,已经在港台地区小有名气的她温和可人,丝毫没有明星架势,身材匀称但微微圆润,修长的美腿也是后人称“美腿小姐” 的不败优点。透过水花,我看到邓丽君在水里嬉戏,_欢快得像个孩子……不对,如果是那个时候,她就是个孩子!而我……也应该才19岁。
圆圆的脸上绽放着毫无修饰的笑容,能让人看到坦澈的内心。虽说当时我在东南亚地区带领了很多名牌大亨,歌坛演艺界见过不少大腕,但还是被这“邻家妹妹”般的清澈和亲切感打动了。“教我学游泳吧”她天真烂漫地请求我。“哦,好,好。”面对真诚的她,我不好拒绝但也不免脸红。“哈哈哈哈……”看到束手无措的我,岸上的人不免笑出了声。
 
无论邓丽君辗转去哪里演出,在她的台下永远会有一个身影,那个人就是邓妈妈——赵素桂。每位母亲都是伟大的,邓妈妈更是一位不寻常的母亲。在那个还是“重男轻女”的年代里,邓家只有邓丽君一个女娃,然而邓妈妈对儿子们管教严厉,却唯独对女儿宠爱有加。
 
邓丽君的父亲邓枢经营生意失败,家里境况惨淡不堪。于是邓枢在外忙于营生,邓妈妈则一个人在家拉扯五个孩子长大。邓丽君喜欢周璇、白光,邓妈妈还专门为她买了这些歌本。慢慢长大了,在一些演唱比赛中,邓丽君还总是夺得桂冠。唱歌是邓丽君的天赋,也很快成了邓家补贴家用的一种谋生手段。仅仅六岁的邓丽君就开始了她的演艺生涯,跟随康乐队四处演出,内容就是各地民歌小调与黄梅戏。
小学时期,她每天放学后就去康乐队参加表演, 深夜两三点回家再做功课,每周还去电视台参加“每周一星” 的电视节目录制。其他的时间就在歌厅里驻唱,在“台北的夜巴黎歌厅”里,她曾创下连续唱70天的惊人纪录。那时候邓家每天摆摊月收入大概是2000元,而邓丽君每月的收入就是6000元或8000元。后来邓丽君小有名气时也没放弃录制任何节目和歌厅驻场。
 
邓丽君自己回忆起那段时光时说:“不是大人要我唱歌,而是我自己想唱的。刚开始参加小学才艺表演,后来还参加当时广播节目办的歌唱比赛,那时候广播节目是在学校操场录音,我因为喜欢唱歌,所以唱得非常卖力。而且当时的我非常可爱。”她还经常说:“我很喜欢唱歌,所以我只是为自己唱歌而已,即使没有奖金,只要能唱歌,我就非常高兴了。”
 
可惜在邓丽君十四岁的时候,学校发出通牒,她要在学业和唱歌中做出选择。那时她才十四岁,虽然不愿放弃学业,但是她太热爱唱歌了,最终邓妈妈支持了邓丽君的想法,坚持了唱歌,告别了和她同龄人一样的校园时光,签约了台湾宇宙唱片公司,正式出道了。
但此时发生了所有歌手最惧怕的事情——哮喘。邓丽君9岁时就发作过哮喘病,此时再次发作,这可给邓妈妈急得寝食难安,四处求医问药。经过邓妈妈日夜不停地照料,小邓丽君的哮喘病才得以治愈。
 
病愈后,邓丽君出唱片、拍电影,16岁的她走出了台湾,应新加坡总统夫人的邀请,出席在新加坡国家剧院举办的慈善演出,继而又去了香港,并准备进军东南亚……这一切的一切,说起来顺利又简单,但母女俩付出的汗水和艰辛,只有她们自己清楚。
 
也许是受过苦难,生性善良的她乐善好施,不怕辛苦地运用自己的能力去播种更多的善心,创造更多的善举。成名后,她总是忙于参演各种义卖、义演活动,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关怀的贫苦人群。邓丽君的一生尽心尽力参加很多的慈善晚会和公益演出,捐款无数。不知不觉中,她的足迹和爱心踏遍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从东南亚地区又返回台湾, 她深深赢得了海内外同胞的赞扬和钦佩,人们亲切地称呼她为“义演皇后”。
8月24日,管伟华老师特意从中国将《追忆你是我一生的情愫:我眼中的邓丽君》一书运来新加坡,举办签售会,与更多分享一代天后邓丽君的故事。
 
此次签售会将与“惠祥云紫砂宝器特展”(惠祥云与新加坡乐壶茶坊合作)一同举办。
  
特展日期:2019年8月24日至9月1日(入场免费)
时间:8月24日下午3点至晚上八点;8月25日至9月1日上午11点至晚上八点
地点:Homes65 3楼, 65 Mohamed Sultan Road, Singapore 239003

(本文摘自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追忆你是我一生的情愫:我眼中的邓丽君》,由作者管伟华授权新加坡眼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