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加坡地铁有经济学家袭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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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学家仲大军在北京地铁上袭胸打人事件,在社交媒体上一夜刷屏。

▲有好事者连看了三个大微信号的帖

不清楚事情原委的人,可以看这个原帖了解一二

按事主“小妖”的说法,在地铁上被旁边的一名老人蹭到了胳膊和胸部,她向老人表示“往边挪挪”并称“小心碰着您”,却遭到暴打三巴掌,最终闹到派出所。仲大军被公安部门按治安处罚条例处以拘留5天,但因身体不适等原因,暂不执行。

就在社交媒体一片沸扬之际,仲大军再添“一把柴”。5月31日下午,他向北京的法院兴起对“小妖”的民事诉讼,要求她删除微博、赔礼道并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5万元。帮他出头的两位法律界专才,一位是中国知名的法学教授何冰,另一位则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教授吴法天(吴丹红)。

▲吴法天显示的仲大军版陈述

一件地铁上乘客之间“茶杯里的风波”,演变成了一件全民关注的大事。要是换成在新加坡,这样的事情,或许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一来,新加坡对“咸猪手”袭胸、偷拍女性下体等常见的非礼、性骚扰行为,基本零容忍,判刑非常严厉,一般人都不敢以身试法。

随便看两个案例:

2014年年末,24岁印度裔男子帕蒂班在跨年夜猥亵一名44岁妇女,被新加坡法院判处10个月监禁,外加鞭刑3鞭。

2012年8月,一名22岁中国工人在电梯里非礼3名女性,被判监禁4年半,外加鞭刑9鞭。

或许是巧合,上述两个案件的量刑标准,撇开监禁期不谈,貌似在令人闻风丧胆的鞭刑方面,直指每非礼1人领受3鞭?!

据说一鞭下去就皮开肉绽痛不欲生,下场这么惨,试问除非吃了熊心豹子胆,一般上谨慎听话的新加坡人,谁敢动邪念?

所以在公共场合,比方说走路或者乘搭巴士地铁,如果新加坡人(尤其是男人)无意中肢体,比方说手臂摆动触碰到人,在没看清对方是谁之前,基本上都是脱口而出“sorry”撇清关系的;如果预知会有肢体接触,比方说要挤过人群下车的情况下,也会以“Excuse me”开头,为自己可能会给他人带来的不便,先提醒。

在新加坡,连不小心或者不得已触碰一下,都这么谨慎;更别提要是被人提醒“往边挪挪”,还没说是喊告非礼,估计就赶紧远离是非了,更何谈可能被冤屈情况下的主动打人?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动手打人有罪,而且绝对不是仲大军被判的5天那么简单啊!伤人罪的刑罚,视罪行的严重性而定:

  • 较轻微的罪行,违法者可被判坐牢长达1年,或罚款高达1000元,或两者兼施。
  • 如果使用武器伤人,则罪加一等,可被判坐牢长达5年,或罚款,或鞭刑。

▲(示意图)

更严重的是,如果导致他人受重伤,违法者可被判坐牢长达7年及罚款,或鞭刑。如果是弱势群体,比方说女佣被打,违法者面对的刑罚,又将比一般的伤人刑罚高一倍半。

看个奇葩的例子。前不久也是在地铁上,新加坡一名70岁安哥声称另一男乘客向他打暗号,要与他发生性关系,还不停挑衅对方“我就是Gay”。这件事的结果是:这名安哥因涉嫌犯下公共滋扰罪和蓄意伤人罪,被警方逮捕。

这两罪的处罚,一般是这样滴:公共滋扰罪,最高可处以罚款1000元;蓄意伤人罪,最高可处刑法2年监禁,或罚款多达5000元,或两者并罚。

换句话说,如果地铁打人事件发生在新加坡,仲大军将面临最长1年的牢狱之灾、外加1000元罚款的危险。因为殴打的是妇女,更可能被加倍处罚。

一言以蔽之,如果一个男人在新加坡袭胸、打人,全部坐实,在新加坡至少要罚款1000新币,外加打3鞭子。不过,因为仲大军已年过5旬,根据新加坡法律,可以免于鞭刑。

▲(示意图)让人闻风丧胆的新加坡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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