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工作准证持有者从中国回新加坡,要先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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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7日)晚上,新加坡人力部发布文告:
所有在过去14天内到过中国大陆,并打算在2月8日晚上11时59分过后返回新加坡的工作证件持有者,须在启程前征得人力部的同意!
新规定:工作准证持有者从中国回新加坡,要先拿批准!
这一新的规定适用于任何国籍的工作证件持有者,只要是目前不在新加坡的工作准证持有者,或是有IPA信函但还未抵新的外籍人士,在入境前,都必须得到新加坡人力部的批准。
 
在入境后,所有人必须请14天缺勤假,这是强制性的。
 
点击文末这里可申请。
 
新规定:工作准证持有者从中国回新加坡,要先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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