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49岁女子与人合伙共谋骗银行高达177万新币商业分期贷款,昨天(3月3日)被判四年监刑。
这名49岁女子面对9项共谋欺骗和10项共谋行贿控状,在认罪后被判监。她与另一名51岁男子在2012至2013年期间,在投资研讨会上相识,后来男子同意帮该女子从事申请公司商业分期贷款(Business Instalment Loan)的 “工作”。他们在2014到2015年期间谋策犯罪。
俩人接着聘用了更多人假扮成各公司“董事长”,以实行向银行高额贷款的骗局。这些人都没有正规工作,一些只受过小学教育,根本没有申请贷款的经济能力。
女子也租了一些公司办公单位,以设立这些空壳公司的地址。
空壳公司设立后,俩人会安排公司申请银行贷款。这三大银行包括星展银行(DBS),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和马来亚银行(Maybank)。
此外,俩人也用了高达10500新币贿金,贿赂马来亚银行和渣打银行的客户经理。
据报道,大约180万新币的贷款被批准,各银行总共损失了近150万新币。
2015年,星展银行和渣打银行发现收到了多家公司在申请贷款时所伪造的银行账单,立即报警而揭发了这起案件。
女子在出庭时落泪表明自己当时遭遇破产,已与前夫离婚。她还得一人照顾儿子和患病的母亲,因此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犯罪。女子十分懊悔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坦诚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犯。
即使在生活上遇到苦难,人们应该向政府、社会服务业者或亲友寻求援助,一定能够以正当的方式走出逆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