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S“偷拍门”持续发酵!新加坡教育部长说罚太轻;警方觉得“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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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S“偷拍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现在更是持续发酵:新加坡教育部长、警察官方、NUS校长……都对该事件表态。

教育部长:罚得太轻

新加坡教育部长王乙康昨天(4月22日)在facebook主页发文,他很“刚”地指出,NUS给偷拍者的惩罚明显不足。

原文翻译:

两天前,我与NUS的校长和董事会谈了话,表达了我对近期性骚扰事件的担忧。NUS实施的惩罚明显不足。

从现在开始,面对一切影响到学生在校内安全的事件,我们都应该采取强硬态度,发出明确信号。“二振才出局”的政策决不能变成标杆。NUS必须保证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尤其是女学生。

NUS会迅速且果断地重审他们的校规和惩罚制度,我有信心他们会修改出一个更强有力、更严格的制度框架。董事会和校长将紧抓这件事,并表示必须在NUS校园里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我已经要求其他大学也重审面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方针。

不少网友在王乙康的po文下留言表示支持:

昨晚我11岁小女儿问我:”NUS不是顶尖大学吗?不是很好学校吗?为什么不保护女生?我以后不想上NUS了。“感谢您让我们对教育系统重拾信心。

王部长,我的女儿也在NUS读书,我非常担心一个大学怎么能这样处理事情?这个性骚扰者应该被定罪,而且NUS不能只让他写个道歉信然后休学一个学期就完事儿了!他是个服过兵役的成年人,他应该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我希望您介入这个事情之后,NUS可以尽快强硬地处理这个男生。

NUS分为两派

NUS学生:大多都支持女生,认为对男生的惩罚太轻。

NUS曾表示,作为教育机构,学校应该给第一次犯错的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秉持的是“二振出局”的原则。对初犯学生,学校会进行严格教育,实行一系列惩罚,但是不会开除。再犯者才会开除。

有网友吐槽这个政策,既然是“二振出局”,那干脆大家都跑到角落里偷拍好了,反正一辈子只做一次,也不会被学校开除~ 干脆也给毒贩子第二次机会好了,why not~

据NUS Students United公布的消息,近4年以来,国大共发生26起骚扰/非礼案。

偷拍洗澡11起: 学校的处罚为罚款500至1000元,停学1至2个学期。

拍裙底风光4起:处罚为停学1至2学期。

非礼5起: 处罚为停学1至2学期,罚款1000元。

NUS校长:

王乙康部长发文之后,NUS校长陈永财通过学校官方Facebook发文,表示会认真重审学校包括“二振出局”的规章制度,力求营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

陈永财今天(4月23日)下午又向NUS全体学生发了邮件,再次对马芸被性骚扰的事件表示遗憾,也对学校没能更好维护她而感到抱歉。新组成的NUS性骚扰审查委员会也向学生们保证,会加强监管,重新审查学校的政策,保证校园安全。

NUS学生会也通知了全体学生,将在本周四(4月25日)在大学城(UTown)举行学生集会,听取大家对校园性骚扰的意见。现场将有学校老师、学生会执委出席,如果有不愿意面对面交流的学生,现场将提供纸笔,学生可以以匿名信的形式说出自己的故事。

警方:现在的处罚够了

面对各界不同的反应,警方检视了处罚结果,觉得对男生的处罚已经“够了”,表示维持原判。并解释了对男生处以1年内不得再犯警告的理由:

首先,NUS对学生的处罚是站在学校的立场上,与警方所处的法律角度相独立。警方知道NUS现在正在重审校规,也知道社会大众对事件的关心。

但是考虑到男生还年轻、再犯的可能性很低、认错态度良好,再加上没有在他的设备里发现其他的淫秽材料。如果起诉他,他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这样永久的犯罪记录很可能让他的未来毁于一旦。

警方还表示,对于有前科的人,法律就不会这么宽容了。同理,如果这名男生日后再犯,那么就会新账旧账一起算,男生到时候就免不了坐牢了。

去年8月,一名26岁的国大男生,本身就有前科,又在警告期内由于偷窥女生洗澡和非礼女同学,最终被法院判处9个月监禁和3下鞭刑。

事件回顾

NUS传媒系大四女生马芸,去年11月在学校宿舍洗澡时,被朋友的男友用手机偷拍。报警和通报学校后,警方给了男生1年之内不得再犯的警告,NUS对他处以了写道歉信、停学一个学期、接受强制辅导、不得再申请学校宿舍。

▲道歉信内容

马芸认为这样的惩罚太轻,于是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曝光了该名男生。

在截图中她还表态”我不欠你什么,正义没有得到伸张,那我也不会再沉默“,事件由此发酵。

▲该名男生已经删除了自己的ins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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