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22日),新加坡一名父亲因为多年前非礼了当时还在上幼儿园的女儿,被判监禁三年四个月。考虑这名父亲已年过五旬(61岁),最终以四个月的监禁替换了原本的鞭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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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某日的下午,就只有父女两人在家。当时被告的女儿还小(大概5、6岁),仍在上幼儿园。
那天,父亲叫女孩进房间,一把她抱到了自己的大腿上。据女孩回忆,当时父亲上身裸露,下体也只围了一条浴巾。父亲不仅抓住女孩的手来触摸自己的下体,更是他把自己的手伸近女孩的内裤,非礼她的下体。
因当时年纪很小,女孩虽然感到非常害怕与不适,但她也没做任何的反抗,只是找了个借口离开了房间。
过了9年,女孩在学校上性教育课时,想起了父亲曾经对自己过的事。这些可怕的回忆让她惊恐症发作,把实情告诉了学校辅导员,这才让父亲的罪行公之于众。
被告目前已经61岁了,他否认自己的罪行,坚称是女儿误会了自己。
为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泄漏任何有关受害者的名字和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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