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的Alma在新加坡做女佣,本该是雇主最信任的帮手,却用四年时间一点点掏空了对方的保险箱。月薪1200新币,她却每个月平均偷走近4400新币,而雇主直到最后两个月才发现。
7月17日,她在法庭承认两项偷窃罪,她被判入狱三年零两个月。
一场蓄谋四年的“蚂蚁搬家”
被告自2016年3月起受雇于54岁女雇主,负责照顾一家四口的日常起居,工作近十年,能自由进出所有房间,包括雇主卧房。
2022年,被告在卧房衣柜内的一件外套口袋里发现三把钥匙,逐一尝试后,赫然发现其中一把能打开保险箱。眼见内里存放着大量现金及珠宝,她顿生歹念。
随后一整年,她趁屋内无人,至少三次打开保险箱,偷走欧元、英镑及日元现金,以及多件黄金、钻石、翡翠、银饰和名牌珠宝——其中包括梵克雅宝(Van Cleef & Arpels)及宝格丽(Bvlgari)等顶级品牌的首饰。
得手后,她利用返乡休假的机会将赃物偷运回菲律宾,外币兑换成比索,珠宝则出售、典当或收藏。第一批赃物总值7万7851新币。
2024年6月,她再次下手,偷走马币、越南盾现金,以及12只金手镯、两条24K金项链、一套钻石首饰、两枚999纯金金币及多件黄金珠宝。其中最贵的一套公主方形切割钻石首饰,价值高达1万8000新币。她再次趁返乡时把赃物带回菲律宾变卖。两批赃物加起来,总值有217,000新币,几乎是她月薪的 150 倍。
隐形摄像头拍下现行
直到2025年11月,雇主才发现保险箱里的现金少了,但当时只当是自己放错了地方。
真正让真相浮出水面的,是一只感应式监控摄像头。今年5月27日,雇主在睡房安装摄像头;两天后,手机就收到移动侦测通知,画面里清清楚楚拍下被告正打开保险箱取走财物,雇主当即报警。
更令人心寒的是,被告的待遇并不差。她的月薪为1200新币,已高于市场行情。雇主丈夫每年还额外包2000新币红包给她。合约规定每两年回菲律宾一次,但她体谅对方孩子年幼,每年都让她回国探亲,还自掏腰包买机票。
然而被告被捕后,陆续有其他女佣及追债人上门,声称被告曾向他们借贷数百至数千元不等。
在菲律宾老家 买了公寓、轿车和农地
偷来的钱被告在菲律宾老家买了公寓、轿车和农地。每次回菲律宾休假,她就把现金换成比索,珠宝卖掉或典当。
截至目前,大部分赃物仍未追回,被告也未作出任何赔偿。受害人只能通过民事诉讼另寻追讨途径。
被告面对的其实是五项偷窃控状,最终承认其中两项,其余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在新加坡,《刑法》第381条仆人盗窃罪(Theft by clerk or servant)规定,雇员盗窃雇主财物可判最高七年监禁,并可加处罚款。本案三年两个月的刑期,已体现法院对滥用信任行为的严惩。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被告在受害人家中工作近十年,雇主给予极大信任,她却严重滥用了这份信任。盗窃行为并非一时冲动,而是一场持续四年的系统性犯罪。

新加坡女佣盗窃案绝非孤例
事实上,这起案件只是冰山一角。新加坡雇佣女佣的家庭数以万计,类似案件频频发生:
2024年12月,一名49岁菲律宾女佣在八个月内偷走雇主近2万8000新币的金饰和名表,被判坐牢一年。
2025年1月,一名42岁缅甸女佣染上赌瘾,八个月内盗提75岁雇主8万6000新币存款,还偷走七件总值2万新币的金饰典当,被判坐牢20个月。
2025年7月,两名女佣分别因偷窃被判刑,其中一人偷走逾3万新币财物。
2025年8月,一名50岁印尼女佣为雇主工作十年,发现抽屉钥匙后七个月内偷走逾2万新币首饰和现金。
2026年1月,一名34岁印尼女佣偷走超过3万2000新币首饰,雇主安装电眼后她还用布遮盖镜头。
2026年2月,一名印尼女佣先买赝品替代再典当真首饰,企图瞒天过海。
2026年5月,一名七旬老妇待缅甸女佣如女儿,对方却15次盗提她的存款,在家乡开手机店、买摩哆。
数据显示,偷窃是雇主对女佣最常见的指控之一。但更令人担忧的是——超过80%的雇主指控最终并未被检方起诉。这意味着,大量案件因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真正被绳之以法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新加坡人力部(MOM)建议雇主从一开始就明确告知女佣哪些物品不可触碰,并强调偷窃是刑事犯罪,涉案者将被列入黑名单,无法再在新加坡工作。
建议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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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物品别乱放,定期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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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政人员信任但别轻信,适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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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后果写进合约,让双方都清楚偷窃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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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别心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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