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丹星伪证罪名成立,控方要求罚款14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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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反对党领袖、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因被指控在辣玉莎向国会撒谎一事上,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伪证,今日被国家法院法官陈乐熊判处有罪。控方要求法庭针对毕丹星的两项控状,各判处7000新元罚款,总计1.4万新元。

《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规定的最高刑罚为监禁不超过三年,或罚款不超过7000元,或两者兼施。

工人党领袖毕丹星

毕丹星所面临的第一项控状,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证时,谎称其于同年8月8日与林瑞莲和费沙会面时,已指示辣玉莎在国会上澄清其不实言论。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证时,谎称其于同年10月3日与辣玉莎谈话时,曾要求她承认自己在国会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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