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分享的是自雇(self-employed),不是新内容,但是因为很多人对自雇有误解,在这里简单说明一下。
市面上很多宣传新加坡自雇移民的,或者说主流都在这么宣传。但在新加坡,从来没有自雇EP这种工作签证,只有EP,EP就是一个普通的工作签证。不能因为自己注册了公司,自己做法人、股东,自己给自己发薪水,就称呼或者认定自己是自雇人士。
那什么是自雇人士?按照新加坡税务局的定义,contract for service的人才是自雇人士。那什么人才算是contract for service ?
简单一点说,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或个体户,比如出租车司机、自由职业者、咖啡店小贩、保险/房屋经纪,这类人群才是自雇人士。而公司法人或股东,不是自雇人士(请参见下图1红线标注内容)。
很多保险经纪、房屋经纪也在做所谓自雇移民,但是他们自己可能都搞不清楚什么是自雇,虽然他们自己就是自雇人士。
既然自己注册公司,不是自雇人士,那当这位EP准证持有人在申请PR时,就不能按照自雇情况来提交资料(参看下图2),切记。
“新加坡眼”有准证群,会解答或者讨论新加坡准证的相关问题,可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号xjpyaa,备注“准证”进群哦~
如果你拥有写作分享的热情,也欢迎在《新加坡眼》APP“社区”一栏进行发帖投稿!我们将对精彩内容进行刊载,让你的才华被更多人看到。
社区投稿方式如下:
HQ丨编辑
HQ丨编审
信实会计事务所丨来源
信实会计事务所丨图源
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类型为“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属于看南洋和新加坡眼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新加坡眼”。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类型为“转载”、“编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或编译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有价值资讯,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