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调查期间潜逃出新加坡,才公开李显扬夫妇身份

1
32 次浏览

李光耀遗嘱风波持续,李显扬夫妇引起全岛热议。有议员质询:涉嫌在司法程序中,提供假证据的李显扬夫妇,为何要公开他们的身份,但在吉宝岸外与海事贿赂案中却不公开涉案的前职员身份。

新加坡律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回复表示,执法机构一般不会透露被调查者的身份,除非他们在接受调查期间潜逃或离境,或案件涉及公众利益。

李显扬夫妇正在接受调查的案件涉及公众利益,并且在提供不实证据后离开新加坡,因此警方才会公开两人正在接受调查。

在2013年,李显扬及其夫人在李光耀的律师柯金梨不在场且未参与的情况下,取第七版遗嘱给李光耀签署,并称这是“恢复第一版本遗嘱”,误导其仓促签署遗嘱。

 

接受调查期间潜逃出新加坡,才公开李显扬夫妇身份

2020年11月20日,新加坡三司特别庭的庭审报告显示,李显扬、林学芬夫妇在供证时,为了掩饰自己的行为,做了牵强的、不诚实的、前后矛盾的陈述,三司一致判定,两人说谎,作假证,李显扬因此获利增加。

       

警方针对李显扬夫妇涉嫌在司法程序中提供假口供一事展开调查,但李显扬夫妇已经离开新加坡并一直旅居海外。警方通知两人,即使他们不回新加坡协助调查,警方也会完成调查工作。

— END —
相关阅读:

编辑:MR

1条评论

  1. 什么是“话语权”?什么是“公权力”?在李家兄弟阋墙的这宗案子里都得到的最佳的诠释 — 那就是“贫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的哲理!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 虽然凄凉,但是各有羽翼,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然而都说兄弟如手足 — 可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里面的眉眉角角扑朔迷离 — 在钱和权之间,相信不会有真相。

    尚穆根说:“..执法机构一般不会透露被调查者的身份,除非他们在接受调查期间潜逃或离境,或案件涉及公众利益。”

    很显然的,李显扬夫妇没有回来接受调查是因为“离境”的关系 — 即“本人不在新加坡” — 绝对的和“潜逃”没有关系!

    因为一来夫妇俩不是“通缉犯”,离境的时候也是合法的 — 二来夫妇虽然没有回来接受警方的询问 — 然而,最关键的问题是警方也已经发表了声明说:“即使他们不回新加坡协助调查,警方也会完成调查工作。”

    也就是说李氏夫妇没有回来也不会影响警方调查案情的进展 — 在这种情况之下 — 新加坡眼的标题使用上了“潜逃”这样严重的字眼 — 难道也是在“带风向”吗?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