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等法院昨天(11月27日),就李显扬诽谤维文与尚穆根两位部长一案公布判决书,详细说明了裁决的理由。
今年七月份,李显扬在脸书上发表了构成对两位部长诽谤的言论。 李显扬在两位部长提起诉讼后,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诉通知书,因此高等法院于11月2日对本案做出缺席裁决(default judgement)。 根据裁决,李显扬被禁发表或传播这些诽谤言论。此外,李显扬也必须对两位部长做出赔偿,赔偿金额未定。 在得知法庭的判决后,李显扬在脸书上发文,不认为自己的言论构成诽谤,但随着法院发出禁制令,他不得不从脸书删除这些言论。 翻看李显扬的脸书,被法院认定为不实及诽谤的言论,已经从他的文章中消失不见。 一则脸书贴文引起的诽谤案 案件的起因,源于李显扬在7月23日发的这则脸书贴文。 他在文中表示,两位部长要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给予他们特别待遇,在装修莱道路(Ridout Road)黑白洋房时不必寻求批准就违法砍伐树木,而且不必付装修费(以上言论均被法院认证为不实指控)。 新加坡眼整理了律政部要求的修改以及李显扬帖子中针对“黑白屋”事件的部分: 1. 两位部长从他们其中一人控制的机构租赁了国有豪宅,自行决定砍伐树木 修改:树木的砍伐是由安全人员检查并且确定存在安全隐患后,才决定砍去的。正式砍伐也必须获得新加坡国家公园局的批准才可进行。 2. 还让当局出资帮他们装修房子。 修改:黑白屋的翻修过程符合新加坡土地管理局一贯的做法,当局为翻修其他的黑白屋拨出了相等甚至更多的款项。 尚穆根和维文于7月27日同时在脸书上发帖表示,已经向李显扬发出律师信,并要求李显扬就不实言论道歉并赔偿,否则将会提起诉讼。 在7月31日的脸书帖子中,李显扬认为两位部长对他的言论理解错误,实际上是要求他在公开道歉中撒谎。 两位部长在要求李显扬道歉不果的情况下,就李显扬涉嫌诽谤一事正式入禀新加坡高等法院。 由于李显扬当时人在英国,诉方高级律师文达星提出申请,通过脸书messenger发出传讯令状,获得法院批准。 李显扬于9月16日发文,显然已经知道了传讯令状会以脸书messenger的方式发出。 吴亦涵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证据显示李显扬已经收到传讯令状和起诉书,但他却没有在指定的21天期限内,表明他是否打算应诉或答辩,并向法院提呈通知书。法官于是按照法庭条例(Rules of Court)做出缺席裁决。 判决书也提到,李显扬在收到律师信后选择不删除有关贴文,而且持续在脸书上邀请其他读者去阅读该贴文,因此法官有理由相信,李显扬会重复发表对两名部长构成诽谤的言论,于是批准诉方的要求,对李显扬发出禁制令。 CY丨编辑 HQ丨编审 网络资料整理丨来源 李显扬脸书丨图源 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类型为“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属于看南洋和新加坡眼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新加坡眼”。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类型为“转载”、“编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或编译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有价值资讯,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