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HDB买卖程序最新变更,先出OTP再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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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16:25,建屋局公布HDB买卖程序最新变更“先出OTP再估价”,此变更于当天下午5点起生效。

“HDB买卖程序有重大变更:今后resale hdb单位将在买卖双方就房价达成一致,卖方出OTP之后,才能申请为待售单位做估价。一改以前先做估价,再售卖房屋的局面。买方出价要更加严谨,如果协议价高过估价,需要支付COV。反之,协议价低过估价,无需支付COV。”

分析师指出,这能在房地产市场红火时,防止加剧价格上涨。调整后,买卖双方能把关注点集中在售价而不是溢价上。但这并不代表废除溢价,如果协议售价高于估价,买家同样需要支付现金溢价。

 

微博网友问答:

问:啥子是相应的现金溢价哦?

答:比如一个房子你offer 50万,最后估价出来是47万,相应的现金溢价(COV)就是三万。所以agree的价格高过估价,就付差额三万。反之,就不需付COV。

 

问:噢 明白了 现在感觉好复杂了 那OTP之后晓得了价钱就必须买了?

答:不是必须买。按照现在的规定,出OTP之前,buyer要付给seller一笔钱(一块到一千块之间,最高一千,market practice也一般放一千)。如果给了这笔钱,最后buyer放弃exercise option,这笔钱就归seller所有。当然,你可以选择给一点钱,出option,做估价,看估价出了再决定买不买,前提是双方都同意即可。

 

问:还是不明白,对卖家好还是不好啊?假如我要卖我的HDB,我先提出卖得价钱,再向政府要求估价?是这样吗?

答:好和不好都是相对的。现在的新流程就是:双方先商定一个价格,buyer付一笔定金给seller,出otp,然后做估价。估价出来如果buyer放弃购买,定金归seller。估计新政策之后,定金方面,buyer会要求减少,不一定愿意付一千,以规避潜在的损失。

 

以上网友讨论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说法及图解为准:

 

(图片来自于网友Levy恬恬,WIlliamK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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