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换新加坡公民但人在中国,在新加坡的选举中可以弃权不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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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在“新加坡眼”APP上发帖提问:我刚刚换了新加坡公民,现在又回来中国了,在新加坡的选举中,可以弃权不选吗?还是有其他办法吗?

答案是不可以弃权不选。在新加坡的选举中,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必须投票。可以登记为海外选民或者飞回新加坡进行投票。即使人在海外,也一定要记得在大选中行使投票权。为自己和家人的前程,投下神圣一票。

作为海外选民,到底要怎么投票。首先,要明确一下什么才是所谓的海外选民。海外选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21周岁以上的新加坡公民

2.名字被列在选民名册上

解释一下:一般21周岁以上的新加坡公民的名字都会被列在选民名册(名册公民可以自己查)上,除非该公民没有参加上一届大选投票,也没有致信向选举局说明情况

3.非因触犯法律而丧失选举资格的公民

4.非居住在新加坡的公民(意味着长期在海外定居或工作的选民才可以在海外投票,临时出差不算),并且在过去的三年里,满足在新加坡居住至少30天。

举个例子:如果是长期在新加坡居住和工作的选民,在9月1日刚好在海外出差,并不属于“海外选民”;长期在海外居住或工作的选民,如果在过去的三年里回到新加坡的时间不足30天,也不能在海外投票。

如何登记为海外选民

居住在海外的新加坡公民可以根据符合的资格标准,申请成为海外选民,并选择通过邮寄或在10个海外投票站之一投票。海外选民注册申请全年开放。但根据法律规定,在选举的选举令发布后的第3天至选举投票日之间,申请将不会被处理。成功申请成为海外选民的新加坡人,如果选择通过邮寄投票,将收到选举部的官方通知,确认他们作为邮寄选民的身份;如果选择在海外投票站之一亲自投票,将收到通知指定的海外投票站的位置,这些信息将在注册过程中提供。

申请成为海外选民的注册可以通过使用Singpass在线进行选民服务申请。一旦注册成功,选民的海外选民身份将保持有效,如果他:

(i) 满足在新修订的选民名册截止日期(规定日期)之前的3年内在新加坡累计居住至少30天的居住要求;以及

(ii) 在有争议的选举中投票。

当选民:

(i) 申请取消他的海外选民注册,如果他已经永久返回新加坡并不再需要海外投票设施;或者

(ii) 在有争议的选举中未能投票,

其海外选民身份将变为无效。

注册选举资格

满足了条件的“海外选民”,也要注册选举资格,方法很简单:

  • 在任何时间(从颁布选举令到大选结束期间除外)登陆选举局网站的eService在线服务,使用新加坡身份证号码(NRIC)和SingPass填表注册,并选择适合自己的海外投票站。

2. 如果没有注册SingPass,也可以在选举局的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格,邮寄到新加坡选举局或者海外注册投票站。

在每届大选之前,选举令一旦颁布,海外选举资格的注册就将停止,直到大选结束,申请才恢复。

海外注册、中国的投票站

海外注册、在中国的投票站共有2个,分别是:

a.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北京

b.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馆

如何投票

已经注册的海外选民在大选期间会收到选举局寄到选民海外地址的信函和投票卡,其中包含海外投票的投票卡以及在新加坡本地投票的投票卡,选民可以从中任选一种投票方式,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到场投票时经身份验证后,再用投票卡换取正式的选票。

如果投票通过邮寄的话,信封必须在投票日前一天之前被盖上邮戳,以显示投票是在此之前进行的。

选举局寄出的信函中会再次提醒选民投票的时间及地点,其中选举时间与新加坡本地大选的投票时间相同(投票日当天早8点至晚8点)。

也就是说,即使注册成为了海外选民,还是可以选择回到新加坡参加投票,但必须宣誓承诺自己并未在其他地点参与投票,如果宣誓不属实,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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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KS

1条评论

  1. 除非热衷政治 — 不然的话对于小老百姓来说,肚子的温饱更重要。虽然新加坡的选举制度法定是“强制性”的,如果没有在本届选举中投票,那么个人的名字就会在选民选举名册中消失 — 也就是说在来届的选举就失去了投票的资格。

    因此,除非热衷政治不惜一切代价 — 不然的话在肚子温饱与投票之间,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没有办法行使投票的权利和义务 — 譬如身在国外或重病留医 — 不然的话,就可以在选举过后要求把自己的名字重新放回选举名册。

    像文中的这位读者来说,其实很简单 — 在中国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回到新加坡之后将护照复印起来寄给选举局 — 证明自己身在国外没有办法完成投票的原因,并要求选举局将自己的名字放回名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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