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还是“巴”,华文译名能不能有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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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近日就新加坡的译名标准化作了一系列讨论。笔者的主业是早期汉译佛教文献,并把翻译英文专著当成一项工作,所以也略知一点译名统一问题的甘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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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廖建裕先生(在“华文译名以什么作为标准”一文)所言,外文术语到底是要音译还是意译,如是音译又要按何种语言来转写,并且到底应以哪一处华人聚居地的译名来作标准,这些都需要讨论。

庄永康先生(所著“译名装载着人文记忆”)则指出,译名需要有文化内涵,不能都是简单的直接音写。我们还知道,译名需注意名从主便与约定俗成的规律。

这也就是黄德端先生看到有些本地已经习用了的译名,被重新翻译后不舒服的原因,所以他写了一篇~~华文译名规范应“有所不为”。

但几位先生所谈似仍有未竟之处。如廖先生提到的“峇”,倒并不完全是“因为汉语中的‘峇’不能规范”。其实“峇”字在汉文中并非是特别的冷僻字,在北宋的《集韵》之中就有收,只是其注音为“渴合切”,即发音为“溘”(k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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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华人中的男性通常称峇峇( baba);女性:娘惹(nyonya )

另据方言学家考证,此字在不少南方方言中读“巴”,而这是古音转的遗存,古韵书缺载了而已。所以东南亚地名中多用此字,也就并不奇怪了,只不过在以北方官话为蓝本的普通话中,用得较少而已。

译名问题说到底其实是某一特定地域,比如新加坡或中国大陆的语言标准化的问题。由于不同地方所采用的标准不同,再加上港澳台及东南亚华人各地区所使用的汉语本身即有差别,译名的混乱自是难免。

比如一个简单的motorcycle,在本地旧称摩哆西卡或摩哆,现在多称电单车;在中国大陆叫摩托车;到了台湾则主要称为机车。而且即使在一地,也会有不同的译法,在专有名词之中就更是让人无所适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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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我吗?

这种情况并非新加坡独有,而且并非只是在英译汉时存在。举个例子,不久前上海市政府公布了《上海道路名称音译导则》,就是为了规范当地混乱的道路名汉译英的问题。早在1967年,联合国就要求各国、各地区在国际交往中,地名翻译都使用单一的规范罗马字母拼写,故而中国在1999年推出了《地名标志牌城乡标准》。

所以我们看到,术语翻译问题的关键,是政府部门做出的规范性引导。在这方面,中国可能是做得最好的。据我所知,不仅有各种地名、人名与专有名词的专用词典,还有中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等来对之规范。

我们的芳邻在2004年,也成立了“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其中有一个小组专门来处理译语规范化的问题。在碰到译名与中国大陆这个华人最大聚居区有冲突的情况时,马国采取了一种既务实又有原则的做法,就是首先保留了大量具有本地特点的译语,如阿都拉(阿卜杜拉)、纳吉(纳吉布)、令吉(林吉特)、纽西兰(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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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纳吉、纳吉布说的都是我!

在很多其他方面,比如中东的人名,马国基本采取了中国大陆的译法。从这些例子之中,我们都可以知道译名说到底还是一个规范化的问题,至于规范的标准则既应该保留地方特色,又要注意与外界尤其是人口众多,并且是汉语原生地的中国大陆保持一定的统一性。

新加坡是否也有自己的标准呢?当然也是有的,这就是曾经隶属于新加坡文化部旗下的“华文译名统一委员会”。早在1979年它就颁布了《新加坡地理名称统一华文译名》,到了1993年又颁布了《新加坡政府部门职衔标准华文译名》。这些都为新加坡的翻译标准化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到了2015年初,新加坡通讯及新闻部还特意成立了全国翻译委员会,现任主席是徐芳达先生。委员会的首任主席沈颖女士,在一次受访时就提出,希望通过这个多元平台来推广各级政府部门的实践准则,以此来提高本地的翻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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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翻译研究生文凭的沈颖演唱《小城故事》

我虽然并不清楚这一委员会的具体议事日程,但我猜想,也希望它能够同时承担起本地各语种译名统一与规范化的相关职责。至于真正解决本地译语规范化的终极之道,还是要寄希望于在未来,能够在各个华人地区形成一个共同承认的标准。而要如此,则只能靠各地相关规范化部门的通力协作了。

(感谢作者纪赟授权新加坡眼发布)

“本文原标题为《新加坡的译名标准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