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也是罪!妻子虐女致其死亡,丈夫或被判20年监禁和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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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加坡一位名叫沈靓秀(29岁)的母亲,把自己的2个月大的女儿虐待致死。令人奇怪的是,该女子的丈夫(白伟健,31岁)被指控,罪名则是“见死不救”罪。

 
见死不救也是罪!妻子虐女致其死亡,丈夫或被判20年监禁和鞭刑
(示意图,图源网络)
据悉,两名被告在2018年注册成为夫妻,育有一子(16个月大)一女(2个月大,白雨萱),2023年1月8日晚上9时至10时之间,沈靓秀在三巴旺一个组屋单位内对女儿动粗,她用力将女婴丢向婴儿床,导致女婴头骨骨折,之后伤重过世。
而整个施暴过程中,白伟健对于子虐待女儿的情况未进行制止,同时在发现女儿受伤害后,未进行及时救治。
 
见死不救也是罪!妻子虐女致其死亡,丈夫或被判20年监禁和鞭刑
(示意图,图源网络)
随后,沈靓秀在1月14日被控蓄意重伤他人,但由于女儿在案发后不治身亡,沈靓秀随即被改控谋杀,其媒体限制令也在改控当天取消,也就是说,被告和女婴的名字可以被公开

若罪名成立,被告沈靓秀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外加鞭刑,不过按照新加坡法律,女性可豁免鞭刑。

 

而白伟健或将因为“见死不救”将面临最长20年监禁,外加罚款或鞭刑。

小科普:什么是见死不救罪?
新加坡法律规定:造成或允许14岁以下儿童、家庭佣工或同一家庭中的弱势人士死亡。根据条款解释,一个人应被视为某一家庭的“成员”,即使该人不住在该家庭中,如果该人经常访问该家庭,而且访问时间如此之长,以至于有理由将其视为该特定家庭的成员。

目前,白伟健在2月13日以10万元获得保释,在此期间必须提交护照和佩戴电子追踪器,也不得联系或接触16个月大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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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