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亿元洗钱案,两被告今刑满获释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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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涉及30亿新元洗钱案的被告苏文强和王宝森,在5月6日刑满获释,被驱逐到柬埔寨,且被禁止再次进入新加坡。

首位认罪的被告获释

苏文强在上个月认罪后,被判监禁13个月。他是这起洗钱案第一个认罪的被告,刑期从去年8月15日被捕的当天开始算起。

苏文强面对11项控状,承认其中2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剩下的九项控状交由法官判刑时纳入考量。

他的罪状包括:

  • 在申请就业准证时,虚报自己将受聘为一家公司的销售董事。
  • 指示他人为自己的“妻子”苏燕萍申请就业准证,虚报她将受聘于家庭办公室担任董事长。
  • 将赌博网站收益中的50万元用于购买一辆奔驰轿车。
  • 在新加坡远程操控设在菲律宾的非法远程赌博服务,并利用赚取的收益支付本地豪华公寓租金、购买名牌包包和名酒。

第三位认罪的被告获释

王宝森在4月16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3个月。他的刑期同样从去年8月15日开始算起。

王宝森是案件中第三位认罪的被告,面临8项控状,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使用伪造文件、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以及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状,承认其中2项。

他的罪状主要包括:

  • 涉嫌非法线上赌博活动,无法合理说明资金来源。
  • 在银行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时,让妻子提交伪造的借贷合约。
  • 曾使用虚假的借贷声明试图购买一处公寓,但未能合理证明资金来源。
  • 在2019年申请工作准证时,谎称自己将受聘为一家公司市场经理助理。
  • 指示他人在菲律宾为他更新工作准证时提交类似虚假声明。

王宝森的资产总值约809万4144元,包括约11万2871元现金、银行账户内的326万6884元、价值约443万零400元的一处房产,以及一辆28万4000元丰田埃尔法混合动力汽车。这些资产在案件下判后全数被充公。

法官考虑到王宝森自愿上交所有资产,以及他的悔意和配合态度,判处他监禁13个月。

其他被告的情况

另外,还有一些人还在服刑中:苏海金被判14个月,张瑞金被判15个月,而王水明还在等待认罪。

此外,还有几个人还没有认罪,包括林宝英、苏永灿、苏剑锋和陈清远,还没有对案件的指控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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