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弱势群体能安居乐业,新加坡政府也是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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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向来有“安居乐业”的说法,又曰“居者有其屋”。据说这句话,最早出自孟子的《梁惠王章句上》。100多年前,孙中山提出的“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口号,更是说到了华人的心坎上。的确,只要住房这块做到位了,民心就能安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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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在公共住屋方面做得好,是有口皆碑的。从建国初期就大兴土木建组屋,半个世纪下来,基本做到了“居者有其屋”—-基本上所有的新加坡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遮风避雨空间。

可总有一些人,因为各种原因,在拥有组屋以后又失去了,必须寄人篱下或者住进租赁组屋。比方说:

  • 失业,还不起每月分期贷款,而被收掉房子
  • 做生意破产,房屋抵押给了银行
  • 赌博欠了大耳窿等,必须卖屋还债
  • 离婚(一般上新加坡都是夫妇共同拥屋,一旦婚姻破裂,至少有一方的组屋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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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租赁组屋还算便宜,比方说两房式,租金大概是170新币左右,但毕竟是暂时栖身之地,这些属于弱势群体的租户心里总不是滋味~~

  • 一方面周围环境相对比较噪杂,影响生活的安全感,而安全观,对于所有人尤其幼童的正常成长,非常重要。
  • 另一方面,明明一直以来有缴公积金,里面的好大一块虽然不能变现,还是可以用在住房上,现在却要在经济窘迫中,每月掏出真金白银来付房租,实在辛苦也心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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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自己的房子好!其实,不单租户这么想,亲民的新加坡政府也想帮助大家圆梦。毕竟洞察人性的建国总理李光耀早就说过了,只有真正拥有了资产,才会有主人翁精神,打心眼里爱护它。

于是,就成立了一个名叫“重新拥屋计划”的咨询委员会,要尽力帮助符合申请组屋资格的租赁组屋住户,再次成为屋主。毕竟帮助他们的生活重返正轨,更能保障家中年幼子女的成长环境。

那申请条件到底是啥,一起来看看~~

  • 家庭中必须有一个人,是35-55岁的本地公民
  • 有16岁以下的子女,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孩子,必须是新加坡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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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红本很关键

那这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就可以负担得起的低价,选购屋契较短(45-65年的年限,比一般组屋的99年,短了不少)的二房式灵活单位。这个售价可以低到什么程度,说来你可能不信~~扣除津贴后,只需付5000元,就可以在盛港、榜鹅或者武吉巴督,买到屋子。

此外,还有如下优惠:

  • 可以申请建屋局提供的优惠利率贷款,还有最高35000块的重新拥屋购屋津贴。
  • 身为第二次购屋者,必须支付的转售抽润有顶限,不超过3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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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有个条件~受惠家庭必须要在组屋里,住满至少20年才能转售。

那相比一般组屋的5年最低居住年限,20年是不是太长了些?咨询委员会主席,国防部兼外交部高级政务部长孟理齐博士就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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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年限为20年的初衷,是要为受惠家庭的幼小孩童,提供长期稳定的成长环境。有些孩子现在才三四岁,20年安定的成长空间对他们来说,很有必要。
  • 年限也是可以灵活处理的。任何时候,如果受惠家庭的财务状况大有改善,并且孩子长大后的确需要更多空间,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最低居住年限,比方说改成10年。

从这个12月起,符合条件又有兴趣的家庭,就可以开始申请加入重新拥屋计划了。他们可在申请批准后的一年内,申请新的二房式灵活组屋。

说来受惠的家庭数量并不多,也就千把来户吧,却是意义重大。就像委员会所说的那样,弱势群体需要的不仅是援助计划和津贴,精神上的支持同样重要,是人就都需要感受到被关心,政府能同弱势群体携手,解决他们长期的住房问题,社会的安定团结才不会流于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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