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8.12天津大爆炸,对瑞海公司及消防的一连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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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2日晚上,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仓库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官方数据保守估计,截至16日上午,官方证实已造成112人死亡,住院伤者数百人人,另有95人失踪。灾难发生后,救援的、祈福的、问责的声音蜂拥而至。事情已经发生,第一时间抢救固然很重要,但在灾难背后,我们仍然要反思,今后如何使同类的事故防范于未然?消防安全隐患如何治病于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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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8月14日报道,从第一时间到场的消防员的口述中得知:一、起火的地方不是一个仓库,是露天的集装箱;二、因为是露天的,也说了里面是没有人的,于是大家就主要灭火;三、到场后是起火初期,旁边还有很多集装箱没着火,就用了消防水炮冷却,降降温,防止蔓延;四、大概2到5分钟之后领导感觉情况越来越不对,知道可能是化学品,而且既然没有人员受困,就得保证自己的安全,于是让消防员往后撤;五、消防员还没来得及撤就爆炸了。

从这个口述可以确定:一、消防队最初并不知道失火的地点可能有危化品,后来才知道,这就说明为何直接用水炮;二、所谓“感觉情况不对”,很可能是发现用水扑救加剧了火势甚至引发小爆炸;常规的标准救火战术在危化品的特殊情况下,或许恰恰成了致命的错误战术;三、消防队并不是盲目逞英雄,他们不会作无谓牺牲。

消防队到场之后,瑞海公司如有人员接应并负责交接,至少可以协助消防队掌握基本信息,知道前方有不能沾水的危化品,就在根本上避免了错误战术的采用。退一步说,为何消防队事先未能掌握瑞海公司的危化品储存信息?这就牵涉到几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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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海的选址和经营许可
前万科副总裁毛大庆在微信中曾提到,万科2010年4月获得土地,当时周边为普通物流仓库,万科及业主并未获悉周边改造为危险品仓库。《新京报》8月14日的报道印证了毛大庆的说法。报道指出,瑞海公司成立初期的许可经营项目为“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明确表明“危化品除外”。去年5月8日,许可经营项目中才将危化品纳入。

去年8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境保护监测站曾出具“瑞海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报告。报告中指出,瑞海国际的危险品货物年周转量为2万吨左右,普通货物年周转量为5万吨左右。然而,在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服务网中的改造工程的批复公示却显示,“危险品货物年周转量为5万吨左右,普通货物年周转量为2万吨左右”。明显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我们不禁要问,瑞海公司的普通仓库转危化品仓库,是如何得到批准的?诡异的是,瑞海公司环评2013年5月24日第二次公示内容显示,公司新建的两个危险品库,所涉及的物料大多为危险、易燃物料,在物料运输、贮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是,环评报告说,“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瑞海公司一公里内就有万科清水港湾、海港城、启航嘉园三个居民区。塘沽年平均风速是4.2米/秒,按这个风速,如果发生气体泄漏,风向不幸对准居民区,四分钟内气团就能抵达,避无可避。环评怎么会把事故风险轻描淡写为“可接受范围”内?

暂且撇开环评不说,8月14日,天津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称,瑞海国际取得安评等相关审批,通过了安全条件审查,仓库已取得危险品周转资格,但他要与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并征求其意见后,才能回答安评信息何时公开的问题。为什么居民楼的一公里内能批准如此大量危化品的储存和周转?恐怕只有这份尚未见天日的安评报告才能给出答案。

城市规划应由几个相关部门共同合作,如城市规划局、环保部门、国土资源局、安监局、消防队等,保证居民区与危化企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土地的使用上,每一块土地的用途都应由相关部门严格、公开地审批、管理。危化企业的环境评估和安全评估也应由独立的第三方监督。在实践中,企业的安评和环评报告挂羊头卖狗肉,并不少见。比如,如果企业使用的原料、工序和产品不符合安评要求,有时在书面上做出修改,等安评通过之后,实际产生时却按原来的运作。为了不“影响”地方经济,安监局往往闭一只眼,尤其无人举报的情况下,实在是司空见惯。

瑞海公司是否建立整体防灾预案?
再退一步说,即便瑞海公司的选址和安评不存在问题,它有无瞒报危化品储存量和种类?有无应急预案并定期执行消防演习?

危化品储存无法保证百分百的安全,因此企业需要按最坏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并定期与消防部门进行联合消防演习。更重要的一点是,每一次危险品储存变更都需要向消防局备案,这是对自身经济利益负责,也是对周边人员人身安全负责。然而,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去年10月16日,瑞海公司的准许危化品仓储经营许可已过期(以津交港【2014】59号批复第二项批准内容为准)。也就是说,这大半年来,瑞海的危化品储存是无证经营。

消防队伍的建设
天津消防部门有无定期更新危化品企业数据?有无应对危化事故的消防能力?有无向社区、大众普及就地保护知识?有没有定期排查企业安全隐患?

消防的重点应该先是“防”,然后才是“消”。对危化品企业,消防部门必须建立危化品企业数据库,掌握辖区内主要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定期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同时,必须对每个危化品企业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并定期与企业进行联合演习。条件允许的话,消防车应该有车载电脑可以查阅失火单位基本情况,条件不允许的话也可以带打印版的企业信息册。这样,前线消防队在赶赴现场的同时就可以重温信息,制定初步扑救战术,而不是两眼一抹黑。

消防队必须建立特殊的危化消防队。比起普通消防员,危化消防员在训练、设备、知识方面都有专长和专用配备。危化消防队应有高超的侦察能力,包括利用实时气象资料和危化品信息,通过电脑来模拟危化品爆炸或泄露的波及范围及速度,并据此制定扑救方案,并决定是否指挥受灾群众进行就地保护或疏散。危化消防员必须定期通过资格考核,才可以继续流在危化队。

除了防、消之外,公众教育也很重要。消防部门应向全社会普及消防教育,包括在发生危化事故之后,受影响群众该采取什么自救措施,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撤离?什么情况下应该采取就地防护?如何撤离?如何就地防护?

反思812瑞海事件,主要问题出在前期制度的建设、安全管理和监督都不到位,应急能力不足。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存在,但执法不严。给企业开了不该开的绿灯,尤其是安全方面的绿灯,有时是长官意识作祟,有时是权力寻租作祟,有时是GDP主义作祟,不会是简单的工作失误或技术误判。

(作者任职于新加坡隆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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