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默认死后自愿捐献器官,你怎么看?

0
1395
你愿意在死后捐献自己的器官或大脑吗?
这或许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这也是在死后能帮助他人的唯一方式。
近日,据CNA报道,Violet Ow女士为他患上“阿兹海默症”(老年痴呆)丈夫,签署了捐献大脑给新加坡脑库 (BBS) 协议。
 

在新加坡,默认死后自愿捐献器官,你怎么看?

(图源:brainbanksingapore)

她曾看到过一篇关于大脑捐献的文章,她了解到如果捐赠她丈夫大脑捐献可以帮助研究治疗阿兹海默症和早期的发现和诊断,大脑捐赠还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了解精神疾病。

但其实,你是否知道在新加坡,除了大脑捐献是需要主动签署协议的,捐献其他器官都被默认同意的了呢?
 

HUMAN ORGAN TRANSPLANT
ACT 1987
2020 REVISED EDITION
This revised edition incorporates all amendments up to and including 1 December 2021 and comes into operation on 31 December 2021

 

An Act to make provision for the removal of organs for transplant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trading in organs and blood, and for purposes connected therewith.

(新加坡《人体器官移植法令》

在新加坡《人体器官移植法令》中,年满21岁以上公民或永久居民,若没有主动签署退出计划,一但医生宣布脑死亡,医院就有权利使用死者器官为需要的人进行移植。对于21岁以下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若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仍可参与器官捐赠。

 

并不是每一位同意器官捐献的人最后都会实施器官捐献,只在医院死亡,器官适合作为移植用途,并且有一名配型适合的需要器官移植患者才会进行器官移植。

虽然法律规定了居民默认同意捐献器官,但新加坡实施器官捐赠的例子其实并不算多。
据相关部门统计,2018年新加坡的死亡人数为2万1282人,但器官捐献者的器官移植数仅仅为504例,其中将近90%都是捐赠眼角膜,而心脏移植的数量甚至不超过10例。

在新加坡,默认死后自愿捐献器官,你怎么看?

因为就算法律如此规定,但实际情况下,医生大多数情况下会再次询问家属是否同意器官捐献。

家属若没有当下决定,很有可能会耽误器官移植的24到48小时的黄金时间,但是在面对亲人去世的悲痛,很少有人能当下做出如此果断的决策。往往在面对这种情况,家属也不愿放弃希望希望医生全力救治。

在新加坡,默认死后自愿捐献器官,你怎么看?

另外,也有很多人都认为,“人不能选择是否完整的来,所以应该完整的去”,认为在死后破坏躯体的完整性是一种忌讳,所以这部分因素也导致器官捐献接受度提高举步维艰,甚至有些家属会因为医生提出此事而对医生恶语相向。

捐献器官,也许可以让一位性命危在旦夕的人再恢复健康,也许可以让暂时无法治疗的疾病在医学研究上有巨大的进展。想一想,也许个人在已经无法救治的情况下,心脏可以在他人的身体里继续跳动,他人将带着你给予的那一份希望继续前行。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退出捐献人体器官移植法令所涵盖的任何一种或所有四种器官。若选择退出《人体器官移植法令》,日后若需有不时之需,将会在器官移植的等候名单上享有较低的优先权。

 

 

反对捐献器官的决定可在任何时候被撤销,撤销决定的表格可在卫生部网站下载:http://www.hota.gov.sg/forms
相关法律条例请参考《人体器官移植法令》:https://sso.agc.gov.sg/Act/HOTA1987?ValidDate=20220103
— END —
相关阅读:

编辑:G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