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早产儿护理费用昂贵、死亡率高…这项技术或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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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眼收到北京大学副教授皇文进(新加坡籍)读者来函,希望刊发他的观点《新加坡卫生部必须谨慎对待人造子宫技术,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新加坡眼刊发此文,不代表我们同意作者观点,也欢迎更多的读者发表你们的看法。

近年来,新加坡越来越多早产的新生儿需要在昂贵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进行护理。由于晚育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以及新加坡女性越来越多地采用辅助生殖技术,如试管婴儿和选择性卵子冷冻,一些当地医生预计,早产问题将在未来几年加剧。

人造子宫技术的出现有可能为怀孕28周前分娩的死亡率较高极早产儿提供一种新的救生平台。与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相比,人造子宫技术模仿自然子宫环境,可以更好地维持极早产儿的生命和健康。

图源:pexels

最近有当地新闻媒体报道,在怀孕22周出生的早产儿存活率接近于零,但到第28周时,存活率上升到70%至80%以上。因此,怀孕第28周被广泛认为是一个阈值,早产儿最好放在人工子宫环境中,而不是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事实上,最近有报道称,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将很快批准在不久的将来在美国境内进行人造子宫技术的人体临床试验。

然而,在接受这项新的“奇迹”救生医疗技术时,新加坡必须谨慎行事,并实施适当的监管保障措施,努力保护弱势患者及其家属的权益。有三个重要主要问题需要解决。

不惜一切代价挽救早产儿的生命,即使是那些残疾风险很高的早产儿

第一个问题涉及不惜一切代价挽救极早产儿生命的成本效益评估,即使残疾和终生健康问题的风险增加。

历史一再表明,新技术平台在首次引入时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缺陷。它们可能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得到优化。风险在于,新推出的人造子宫技术仅处于次优水平,可能会给痛苦的父母带来不必要的压力,迫使他们利用这种新技术平台来挽救极早产儿的生命——这是一种情感或道德勒索。

即使挽救了后代的生命,其发育也可能受到损害,特别是特别脆弱的极早产儿的肺部和大脑。

众所周知,早产儿患某些疾病的风险更高,例如脑瘫和心脏穿孔(动脉导管未闭,PDA)。

这可能导致严重的残疾和终生的健康问题,给父母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照顾负担;造成的心理和经济痛苦比简单地失去孩子要大得多。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人造子宫技术将用另一种可能更严重的伤害代替一种伤害。

图源:pixabay

早产带来的痛苦情绪可能会影响父母的理性决策和对长期后果的思考。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拯救孩子的基本原始本能可能会发挥作用,尽管残疾和高昂的医疗费用可能会使他们在未来几年负债累累。

由于许多极早产病例是医疗紧急情况,例如外伤造成的意外流产,这种情况更加糟糕,这需要患者在现场仓促做出决定,以便通过人造子宫技术为新生儿提供生命支持。父母基本上没有时间仔细思考和思考他们决定的长期后果。

因此,建议在新加坡法律规定的妊娠 24 周之后,应给予极早产儿的父母延长终止妊娠选择权,特别是如果预计他们的孩子出生时患有严重的先天性畸形和终生健康问题。

这将使父母有更多时间仔细考虑他们是否愿意并有足够的家庭支持和经济来抚养有特殊需要的残疾儿童。

也许,一些父母后来会合理地认为,与其和残疾孩子一起背负多年的债务负担,不如终止生命维持系统,尝试再怀上一个健康的孩子。

根据新加坡现行的堕胎法,使用人造子宫技术终止残疾儿童的生命支持可能在法律上存在问题,特别是如果它是在怀孕 24 周后早产的。此外,在人造子宫内妊娠的早产儿不会对母亲的健康或生命构成任何风险,这可能会对选择性终止生命支持造成另一个法律障碍。

此外,还有医生出于良心拒服兵役的问题,他们被要求终止对人造子宫内残疾婴儿的生命支持,特别是那些持有强烈宗教信仰的医生。因此,这可能需要一项排除条款,类似于允许医生自愿选择不进行堕胎的条款。

无论如何,必须提供严格而全面的咨询,以使父母能够仔细考虑和做出明智的决定。

较贫穷的父母对人造子宫技术的负担能力和可及性

第二个问题与人造子宫技术的高成本有关,预计该技术将比已经花费大量资金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贵得多。这可能会使父母在多年的工作生涯中负债累累。事实上,在过去的几年里,许多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接受护理的极早产儿的父母已经转向众筹来支付他们高昂的医疗费用。

图源:pixabay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从长远来看,筹款手段是否长期可持续,是否也适用于使用更昂贵的人造子宫技术?因为众筹的成功最终将取决于公众的同情,而公众的同情有时可能是非常善变的。此外,众筹可能更具挑战性,以支付人造子宫技术的高得多的成本。

一个可能的解决办法是新加坡卫生部为所有准父母实施强制性国家保险计划,以抵消人造子宫技术为挽救极早产儿的健康和生命而产生的高昂成本。这是可行的,因为这种情况相对罕见,占所有出生人数的不到1%。也许为了公平起见,卫生部可以考虑将保险费用与准父母的收入水平挂钩,富人比穷人支付更多,这与公立医院医疗补贴入息审查评估的原则一致。

随着人造子宫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未来的伦理问题

第三个问题涉及未来在人造子宫技术进一步发展以支持所有九个月的怀孕后出现的伦理问题。

例如,富裕的职业女性可能会使用人工子宫技术来逃避怀孕和分娩的负担。这可能导致将怀孕和分娩病态化为一种“疾病”。

更糟糕的是,雇主知道女性可以选择在人造子宫中孕育孩子,可能会因此向她们施压,要求她们避免休产假。大型跨国公司可能会向高级管理层中的高价值女性员工提供该技术。

另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是为同性恋夫妇怀孕,作为代孕的替代方案。这可以与体外配子发生(IVG)技术相结合,以产生一个有两个父亲而没有母亲的孩子。

总之,所有这些都是棘手的问题,需要通过新加坡卫生部制定的监管保障措施来全面解决,以保护弱势患者及其家属的权益。

HQ丨编审

皇文进  孙宁宇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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